登封 “村章乡管” 问题整改,坚持改革为民
曾备受关注的河南省登封市村级公章由乡镇代管的违规问题,近日有了新进展。2017 年,新华社报道该问题后,民政部明确回应 “村章乡管” 违背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,必须坚决纠正。
村民委员会印章在村民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,如参军等手续时作用重要。虽个别干部称 “村章乡管” 是为加强对村干部监督,避免 “人情章”“黑屋章”,但随着村内选举、财务、议事、监督制度日益规范,不少地方推行电子公章、线上审批、同步监管等,此问题已可解决。且在登封 “村章乡管” 的乡镇,“监管” 作用有限。
七年间,面对中央、省的整改要求,当地 “以文件落实文件”,未认真整改。不过,今年 7 月登封市向记者反馈称 “村章乡管” 问题 “全部整改完毕”。希望此次能彻底解决这一困扰群众的顽疾,真正做到坚持 “改革为民” 的初心,让老百姓在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