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部门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
7 月 7 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工信部、财政部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《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明确,要结合各地经济发展
水、新能源汽车推广密度及电力资源禀赋,重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、城市中心商圈、大型居民区等场景布局大功率充电设施。
在规划层面,要求各地将充电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,与配电网改造、城市交通体系建设同步推进,避免重复建设。同时鼓励采用 “统建统营” 模式,支持电网企业、车企、充电运营商联合建设运营,降低建设成本。
《通知》提出,到 2027 年底,全国大功率充电设施(功率≥150kW)力争超过 10 万台,覆盖 90% 以上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 60% 的城市中心区。届时,新能源汽车充电时间可缩短至 15 分钟以内,基本实现 “充电像加油一样快”。目前,北京、上海、广东等地已率先启动试点,首批 500 座大功率充电站将于 8 月底投入使用,这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。